曾想永相伴 /雷雷猫(1 / 2)

雷雷猫:网络作家,

爱热闹与宅的结合体,对年龄强迫失忆的勉强80后。

代表作:《抓不住的青春》《爱情一百八十磅》

一、欢欢来了

天一亮,我便被一股特殊的味道熏醒,睁开眼,发现阳台门不知什么时候开了,当低头对上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时,我隐隐觉得不妙。

果然,在看到了她还在向后拨拉着的后腿、看到了床边那块方毯上的白色史努比已经变成惨黄色的小身板儿、看到了在那表面上仍旧残留的还未渗下去的湿漉漉的一层后,我终于知道发生了什么,顿时怒不可遏。

于是在晨光中,苍蝇拍与狗毛齐齐飞起,少女的尖叫与狗叫声同时划破耳膜,怎一个混乱了得。

将苍蝇拍狠狠地摔在地上,看着已经躲进角落的臭家伙,我懊恼地抓了抓头发,终于开始考虑徐扬的建议——把她“处理”掉。

这个恶魔叫做欢欢,是一只金黄色的小博美,有着软软的毛,黑葡萄一样的眼睛,刚刚两岁,是他送给我的礼物,前几天才刚刚来到我家。

当时看到欢欢颈上明显经过加工的项圈,徐扬曾劝我把她扔掉自生自灭,考虑了几秒,我还是暂时把她留了下来,不过却不想留下了一个大麻烦……既然打定主意,本着极其人道的原则,我趁着超市刚开门给她买了一大包狗粮,据说是最新的、口味最好的那款,因为想到她可能在未来很长一段日子都无法吃饱,我咬咬牙,掏空了自己的钱包。

不过欢欢似乎不太领情,只是象征性地吃了几口,便对桌子上摆着的早餐表示出了极大兴趣,摇着尾巴绕着餐桌直打转儿。

早上的事情我还一肚子气,看到如此贵的狗粮她都不稀罕,便不肯遂她的愿,恶狠狠地挥了挥手中的苍蝇拍,于是她“吱吱”叫着,委屈无比地跑到自己的早餐前,慢吞吞地吃了起来。

那副样子哪像只狗,根本就是一只超大号的耗子。

白了她一眼,看了看桌上的食物,不过是最普通的油条而已,我家一贯的早餐主题,她的口味倒很人性化。

出门的时候,欢欢用湿漉漉的眼睛看着我,似乎察觉到了什么,不过这并不能改变我的决定,我咬了咬牙,义无反顾地把她牵出了家门。

我安慰自己,我也是为她好,从小到大,我可是连“死不了”都会养死的。

我是在小区外的街心公园扔掉欢欢的,相信凭着欢欢的“卖相”,在街心公园那种人来人往的地方,一定不缺有爱心的人收留她,不过如意算盘虽然打得好,哪想到刚刚跨进家门,一声炸雷在耳边响起,铜钱大小的雨点从天空中噼里啪啦地落了下来。

愣了三秒,看看墙角还剩下大半的狗粮,想到那双临出门时充满乞求的眼睛,我觉得我需要一个帮忙作决定的人,于是冒着被外面闪电劈中的危险拨通了徐扬的电话:“我把欢欢扔掉了。”

“哈!嗯?”打着哈欠,显然电话那边的人还没睡醒。

“可是早上买的狗粮还剩下很多。”

“啊?”

“我觉得不应该浪费。”

“嗯……”

不等她再开口,我立即放下电话,重新冲下了楼……第二天,十一号楼五零二的两只华丽丽地病了,都是重感冒,不过却是一人一狗。

吸着鼻涕,我默默地想:她应该比“死不了”的生命力更顽强那么一点点儿吧……

二、让人忘记忧伤的狗狗

虽然决定在狗粮吃完前让欢欢暂时留下来,不过有些东西却是必须要把这个家伙教会的,首先便是欢欢小朋友的便便问题。

在这个问题上,欢欢挨了不少苍蝇拍,可是显然她却独爱我的史努比。虽然本人已经尽量在遛狗时间让她解决生理问题,可是这个家伙三次里倒有一次是便便在那里,于是苍蝇拍升级成了痒痒挠,却收效甚微,气得我有时恨不得把她从阳台上扔下去。

不过跟这个家伙相处了几天后,我发现除了让人无法容忍的便便问题外,她还是有不少长处的,例如她跳跃能力就是超级强悍,于是我灵机一动,反正闲着也是闲着,便用铁丝做了一个套圈,想拿狗饼干引逗着她练习“跳圈”。

不过狗饼干似乎仍旧对她没有任何吸引力,任凭我在套圈那边怎么折腾,她仍旧趴在地上懒洋洋地舔着自己的爪子,时不时地还掀起眼皮瞅我一眼。

我自然不甘心,转头看向餐桌,发现那里还有吃剩下的油条,于是灵机一动,拿起一小截开始在套圈的另一方轻晃。

没想到只晃了两下,欢欢就一跃而起冲过了套圈,摇着尾巴伸着舌头讨好地看着我——或者说是我手中的油条。

看到她口水“哗啦啦”流出来的样子,我差点笑喷,手不由得一低,让她趁机叼走了战利品,而几下将油条吞下肚后,她竟摇着蓬松的小尾巴再次转到套圈的另一边,继续对我“汪汪”直叫,显然她还没有吃够。

她黑葡萄似的眼睛瞪得溜圆,那副严阵以待的样子,俨然是一名雄赳赳气昂昂的将军。

看到“狗将军”如此威风,我笑得肚子都疼了,人也坐到了地板上,揉着肚子呻吟,抬头再看,瞥见欢欢正歪着头,用“严肃中略带疑问”的眼神看向我,然后收回视线捂着肚子继续狂笑。

不要问我怎么从一只狗的眼睛中看出“严肃中又带着疑问”,反正我是看出来了。

于是,在油条的引诱下,套圈的高度从紧挨着地面一直升到了离地面一尺左右,直接导致欢欢的肚子变得圆滚滚——积食了。

我家所住的小区是一个很成熟的社区,不用出大门衣食住行完全可以解决,宠物医院也有那么一两家,抱着像耗子一样“吱吱”叫着的欢欢,我来到了上次给她治感冒的那一家医院,这家宠物医院的主治大夫,据说是以前动物园的资深兽医。

问清原因后,头发花白的老大夫迅速给欢欢拿了药,并详细叮嘱了服用的方法和时间,以及以后不要让狗狗吃太饱云云,我这才知道狗狗怕撑不怕饿的道理。

晚上的时候,喂欢欢吃了药,我格外开恩允许她今天留在屋子里,睡在她最喜欢的史努比上。

半夜时,或许是不舒服的原因,欢欢时不时“吱吱”地哀号几声,因为就在床边,所以每每听到她的呻吟,我就把手伸出来轻轻抚摸她,好让她舒服些,早上的时候,欢欢的精神终于好起来了,不过镜子里的我却多了两个大大的黑眼圈。

临去新学校报到之前,徐扬来跟我告别,那时欢欢正把下巴歪在茶几上,伸着舌头够上面的点心吃,这厮二话没说在房间里转了一圈,然后从一个角落里拎出了那包几乎发霉的狗粮。

“你不是说把狗粮吃完就把她送走吗?”

“这不还有剩吗。”把点心换成手里的薯片,我开始装糊涂。

“可是已经发霉了。”

“那就扔掉好了……耶,不错啊,我就知道你是有潜力的!”

看到欢欢终于把薯片拨拉到嘴里,我奖励似的拍了拍欢欢的头,然后故意岔开话题:“你来找我什么事,是不是要去逛街,不行,欢欢在家我逛不了,她会把家里闹翻天的。”

徐扬摇头,终于很认命地抚了抚欢欢柔柔的毛:“没事儿,快开学了,我来看看你……项圈上刻着的名字是欢欢吧,果然是只能让人忘记忧伤的狗狗呢。”

我知道她说的是什么,貌似最近我已经很少想起送欢欢给我的人,以及狗狗脖子上项圈的来历了。

三、擀面杖事件

俗话说得好,一物降一物,欢欢终于遇到了她命中的克星。

由于爸妈都在国外,平时都是无儿无女的姨婆过来陪我住,前一阵子姨婆回了老家,回来后看到欢欢更是坚持要把她送走,并且雷厉风行地找了好几家人,就等人家回话。

虽然欢欢在便便问题上比较顽固,我也知道开学后不能再亲自照顾她,可是几周相处下来却觉得越来越离不开这个小家伙了,心里自然也有些舍不得。

不过舍不得归舍不得,开学后,一周只能回来住两天,如果让已经快七十岁的姨婆代替我照看狗狗也颇有些说不过去,于是只能期望姨婆帮她选个温柔的新主人。

等待新主人的日子里,欢欢仍旧在家里上蹿下跳,完全没有发觉自己将被送走的命运,不过似乎她也发觉了姨婆对她的不喜欢,所以,虽然也不时用头蹭蹭姨婆的腿,或是讨好地在她面前摇摇自己毛茸茸的尾巴,却仅此而已,远没有在我面前那样肆意的调皮捣蛋。

一天中午,我正跟姨婆在客厅里包着饺子,却听到一阵“窸窸窣窣”的轻响伴随着一股熟悉的味道从房间里飘出,我暗道不妙,知道史努比又遭殃了,不过还没有等我过去教训那个家伙,却见姨婆一绷脸,拎起手里的擀面杖,步伐矫健地冲进了房间。

我愣了愣,急忙跟过去,可还没进房门,便听到欢欢一声惨叫,立时揪起了心。

走进房间,却见姨婆正在用擀面杖在欢欢屁股上一下下地打,欢欢则“刺溜”一下躲进茶几底下不敢出来,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盯着我,“呜呜”叫着求救,那声音听起来要多可怜有多可怜。

“你要再敢在房间里大小便,看我不打断你的腿!”用擀面杖“砰砰砰”地戳着茶几表面,姨婆指着欢欢的鼻子气势汹汹地教训道。

“呜呜!”欢欢仍旧可怜兮兮地叫着,不过这次不是看着我,而是看向姨婆,不知道是答应了,还是在求饶。

而让我哭笑不得的是,这次“擀面杖事件”的影响竟然立竿见影,这叫什么——这根本就叫“棍棒底下出好狗”。

第二天早上,一阵挠门声将我吵醒,起床一看发现欢欢正在挠大门。

以为她又要捣蛋,怕她把姨婆惹恼再挨一顿擀面杖,我急忙把她抱入怀中,哪想到以前很喜欢被抱着的欢欢却似乎很焦躁,眼睛则一直盯着大门“呜呜”直叫。

“把门打开,看她要干什么。”

我心中正奇怪着,姨婆的声音却响了起来,看来她也被吵醒了。

门刚开了一条缝,欢欢就“嗖”地一下蹿了出去,宛如“离弦之箭”直向楼下冲去。

我跟下去一看,却是哑然。

原来这个家伙竟然在楼下一棵她很喜欢的小树旁小便,而这个位置则是每次我遛她回来让她解决内急的地方。

难道说我的史努比以后不必遭殃了?

“这狗啊,不能光宠着,该教训的时候就得教训。”看着欢欢,姨婆一脸得意,“不过教训一次就这么长记性,欢欢还是蛮聪明的。”

这还是头一次听到姨婆叫欢欢的名字,我笑嘻嘻地挽上姨婆的胳膊:“欢欢真的很聪明,很少有这么聪明的狗狗呢……”

姜还是老的辣,还未等我说完,姨婆又绷了脸:“再聪明也是狗,过两天就有人来看狗,怎么也得趁着你上学前把她送走。”

我无奈望天,看来欢欢的前途已经注定,姨婆作出的决定什么时候轻易改变过,还是尽量把欢欢教得懂事些,让她在新主人家少挨些打吧。

从那天起,只要家里有主人在,欢欢就再也没有在房间里大小便过,床边的方毯也逃脱了一日一洗的命运,不过鉴于她之前的光辉事迹,史努比已经被洗得脱了毛,我干脆换了块新的,而旧的则铺在了阳台上的狗窝里,也算是在临走前给她提高些待遇。

四、欢欢是英雄

随着开学时间的一天天接近,我知道同欢欢分别的时间也越来越近了,前几天已经有人过来看了她,似乎很满意,听姨婆说过两天就来抱她走。

吃过晚饭,看着我抱着她一言不发,姨婆脸色也软了几分,安慰我说欢欢的新主人也是住在小区里的,我要是想她了,可以趁着休假去看她云云。

我没说话,只是一下下抚着欢欢的后背,用手指触了触她颈间的项圈,欢欢来的这几周我想了很多法子想把这项圈摘下来,发现除了毁了它,没有别的法子,看来只能让欢欢带着它一起离开了。

欢欢似乎也发觉了什么,难得的安稳,随着我的抚摸一下一下地眨着眼睛,还时不时地用舌头舔着我的胳膊,慵懒的神态中似乎也透着不舍。

晚上睡觉的时候,我又让欢欢睡在了床旁的方毯上,反正她在我家也没几天好留了,就算是宠宠她吧。

凌晨两三点的时候,我被欢欢的一阵狂吠惊醒了,我急忙打开床头灯,却看到欢欢竟然在使劲挠着阳台门,叫得也很大声,我走过去以后,欢欢的叫声非但没有停止,琉璃一样的眼睛看了看我,继续使劲挠门,叫声也更大了。

我以为她想小便,便想抱她去厕所,可她躲开了我的手,仍旧狂吠,其中夹杂着“哧啦”的划门声,要多刺耳有多刺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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