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章(1 / 2)

寒来暑往,秋收冬藏,不知不觉间六年过去了。

这一年林芳洲二十三岁。她十七八岁时还偶尔有人给她说亲,后来因为经常调戏良家妇女,渐渐的花名在外,媒婆们就集体放弃她了。

有人说林芳洲活该。对于这个局面,林芳洲很满意。

她总是管不住自己的嘴,小元宝有时候也说她几句,可惜她是“长兄”,所谓“长兄如父”,小元宝奈何不得她。

小元宝的变化很大。

往常瘦瘦小小的,野鸭子一般,这六年,他就像风调雨顺年景里的一棵高粱,长势喜人,如今他个头蹿得,已经比林芳洲高出了多半个头。

林芳洲以前还能提着他的耳朵教训他,如今只能仰着头和他说话了。她若想再提他耳朵,还需他弯腰配合。

这让她觉得自己有那么点……嗯,威严扫地。

王大刀说,小元宝之所以能长高个子,是因为他坚持跑步、习武,强身健体,王捕头真诚地建议林芳洲也这样做。

林芳洲懒骨头一把,坚持了半天就喊累,从此不了了之。

有时候她很佩服小元宝,说做就做,说做多少就做多少,绝不偷懒耍滑,哪怕累得要死,也咬牙拼着那一口气。

林芳洲承认自己做不到。不仅她做不到,这世上的绝大多数人,都做不到。

小元宝不仅跟王大刀学了他祖传的刀法,还和县里一个有名的镖师学暗器。他学了三年,暗器打得有模有样,那镖师赞不绝口,经常劝小元宝跟着他去走货。

嗯,反正小元宝能文能武,智勇双全,他就是林家的骄傲。

林芳洲这辈子最大的成就就是培养了小元宝。

清明节刚过,天气渐渐暖和起来。林芳洲吃过早饭,搬了桌椅在外面晒太阳。昨天下了一场小雨,今日空气清新湿润,天空碧蓝碧蓝的,看着让人心生欢喜。

她懒洋洋地坐在椅子上,一边吃瓜籽,一边看不远处的小元宝练暗器。

今日是休沐日,她不用当差,小元宝也不用上学,此刻他抓着一把暗器往树上打,练那“百步穿杨”,林芳洲也看不出他的章法,只知道那树上的鸟都被他吓跑了。

有行人路过时,都要忍不住多看他两眼。

十六岁的少年郎,出落得芝兰玉树般,俊美不凡,气度从容,神采飞扬。见者都要从心底里赞一声“好后生”!然后再叹一声:啧啧啧,这样的美少年,怎么会和林大郎那种货色是兄弟呢……

林芳洲见怪不怪,心道,我十六岁时,也是被赞美少年的!

可惜她这么多年把名声都败坏掉了,旁人看她时,总忍不住联想到她调戏妇女时的嘴脸,导致她虽脸蛋还是那张脸蛋,气质却平添了几分猥琐。

骆少爷一手提着鸟笼子,一手牵着他四岁的儿子,走过。见到林芳洲时,骆少爷朝她招呼一声,“芳洲,吃了?”

“早就吃了,骆少爷你又去斗鸟?”

“嗯,去玩会,你去不去?”

林芳洲很想去,可惜……她摇摇头,“我没有鸟。”

骆少爷不以为意,道,“看看热闹。”

林芳洲犹豫了一下,抬头见小元宝已经停下来,正在看他们。她摇摇头,“不去了。没钱。”

斗鸟的时候难免要压胜负,这也是一种赌钱的花式。林芳洲已经不怎么赌钱了,只偶尔手痒得极了,才玩一两把。

骆少爷了然地点头,笑道,“我知道。你把钱都送给美玉娘子了。”

骆家小少爷仰头问他爹,“爹,美玉娘子是谁呀?”

“小孩子不要瞎打听。”骆少爷说着,扯着儿子与林芳洲告别。

林芳洲看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,和手里提的画眉鸟,她多少有点羡慕。

她也是养过画眉的,养过好几只,都没来得及调-教,就被九万吃了。

九万不喜欢他们身边养别的鸟,养什么吃什么。

后来林芳洲就不养鸟了,也绝了斗鸟的心思。

骆少爷走后,小元宝继续练暗器,林芳洲继续一边磕瓜籽一边看他练暗器。

提壶卖浆的婆婆走过,一手提着装凉浆的大瓷壶,另一手挎着个柳条编的篮子,篮里装着五颜六色的鲜花。

“凉浆——又酸,又甜,又好喝又开胃的凉浆——大郎,你喝碗凉浆?”

“好呀。”林芳洲正好吃瓜籽吃得口干,于是进屋拿了一个黑色的瓷碗。

婆婆往那瓷碗里倒了整一碗,一边说道,“大郎你这碗大了一些,多的算是饶你的罢!”

白色的半透明凉浆倒进黑色瓷碗里,黑白相衬,倒很好看。林芳洲一边掏钱,一眼看到那花篮里的各色鲜花,问道,“花也是卖的?”

“是呢,昨日下了雨,今天刚摘的,新鲜得滴水。”

林芳洲又买了两朵花,一朵红的山茶,一朵白的玉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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